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作者:时间:2016-10-24点击数:

甲方:荆楚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乙方: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共同培养合格的高级技术人才,湖北荆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学生实习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实践教学基地,甲方将乙方作为教学实践环节的重要基地来进行运作。

2. 甲方每年应输送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乙方实习。

3.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参加乙方的实际生产,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通过实习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学以致用。学生要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规定,接受乙方的劳动生产管理。

4. 实习期间,乙方负责为实习学生免费提供住宿,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实习补助。

5. 乙方负有对学生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的责任,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保障。

6. 甲方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进行实习巡视;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必要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以便双方妥善解决,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7. 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

8. 实习结束后,由乙方对每一位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书面鉴定。

9. 实习结束后,乙方可以录用表现优秀的实习生。

10.双方未尽事宜,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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