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5〕4号)精神,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近期表彰10名湖北师德标兵,我校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5〕4号)规定执行(文件附后)
二、评选范围
在全校和本单位推选一名教学、科研、学管工作一线的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对象由各二级工会推荐产生报校工会
2、校工会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认真评选、公示
3、报省教育工会评选
四、评选要求
请各二级工会于4月10日前将“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及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文档)报校工会
附件:《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5〕4号)
校工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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