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0-24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方便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现将就业、创业等工作做如下说明,请各学院积极落实,做好后续收尾工作: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

1、积极收取毕业生就业材料,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录入就业信息;核对就业材料信息,确保就业材料信息与就业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同时保证录入的单位名称“无错别字、无掉字、漏字”现象,用人单位电话有效。

2、进行就业核查,确保学生就业信息真实有效。核查方式仍按往年做法,核查重点可放在“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同一单位就业人数超过2人”上面。“琴行、小卖部、网吧、经营部、音乐会所、洗浴中心”要进行多方面核实其真假。派遣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必须要有具体接收单位,否则按待就业处理!

3、报到证补办、收取工作。由于 “专升本”没有派遣的同学现确定升本无望,请及时反馈名单补办《报到证》,同时做好《报到证》邮寄发放工作。已办理《报到证》,确定升本没问题的,学院应及时收取《报到证》。《报到证》退回、补办请及时与就业中心余老师联系。

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

1、请各位毕业班负责人和教学科做好联系,统一复印创业技能培训合格学员的“毕业证复印件”,于6月25日前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2、请通知创业技能培训班合格学员及时上交“户口本复印件”,于6月17日、18日、23日、24日持户口本复印件(已上交到学院的,可由学院派人集中领取)在钟楼一楼领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创业培训纪念品。

3、根据创业培训班班主任推荐,我校已印发首期创业培训优秀学员表彰文件,优秀学员可在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荣誉证书。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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