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程序

作者:时间:2016-10-24点击数:

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程序

一、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详细程序

(一)学校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集中办理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或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机构需办理《报到证》的,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户档托管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统一上报就业方案,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各学院交学工处学生档案科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个人办理:毕业生离校前学校未替其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可申请个人办理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自行在校就业指导网下载打印,由学校审核填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派遣数据,生成报到证号,并确认打印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学工处学生档案科归入档案。

咨询电话:0724-2356366(学生档案科,行政楼B101),2355899(就业指导科,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2355846(户籍科,老图书馆西110室)

二、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指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自行在校就业指导网下载打印,由学校审核填写);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并办理转寄档案手续。

咨询电话:0724-2356366(学生档案科,行政楼B101),2355899(就业指导科,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2355846(户籍科,老图书馆西110室)

三、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办理程序

(一)两年择业期内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自行在校就业指导网下载打印,由学校审核填写);

(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二)超过两年择业期

1、材料准备

(1)报到证遗失的《证明》(校园就业指导网下载打印,证明样式见本手册附件6);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在档案馆复印或在就业指导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在学校档案馆复印);

(4)毕业证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

咨询电话:0724-2355750(学校档案馆,行政楼B-313),2355899(就业指导科)

四、报到证修改手续办理程序

指《报到证》上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单位所在地区、备注等项目有误需修改。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自行在校就业指导网下载打印,由学校审核填写);

(2)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等项修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报到地点及备注等项修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协议书或接收函。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咨询电话:0724-2355899(就业指导科)

五、资教生(农村教育硕士)派遣(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一)服务期间申请将户档迁往服务县(市)有关手续的办理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出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服务县(市)的接收函或资教协议书;

(3)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二)服务期满后申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出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服务期满的证明或鉴定复印件;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三)服务期内解除资教协议申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同意解除资教协议的意见及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服务县(市)教育局同意解除资教协议的书面意见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咨询电话:027-87677752

六、升学后提出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程序

指毕业生在统一派遣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升学重新就业需办理报到证。

1、材料准备

(1)原毕业学校《申请报告》;

(2)录取院校退函原件(即同意其退学的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

咨询电话:027-87677752

七、应届毕业生考取不转档案和户口研究生的有关手续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原毕业学校《申请报告》;

(2)录取院校出具不转档案和户口的证明原件;

(3)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户档由户档托管部门托管);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户档回原籍)。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

咨询电话:027-8767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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